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监造及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监造及施工监理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监造及施工监理项目
2.2 招标代理编号:ZB-16-04A-2026-D-F-E30363
2.3 招标范围:
2.3.1 施工监理范围
①负责水轮发电机组更新改造项目的整个设备到货验收、卸货、安装、调试、试验、启动、试运行、安装完成后的现场恢复、竣工验收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部分、水轮机部分、辅助系统等;
②监理内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5434-2021规定,检查项目按本文件的监理项目执行。
2.3.2 设备制造监理范围
①负责对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文件(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4台套额定出力12.5MW的混流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4台套额定容量14.12MVA的三相同步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4台机组数智化建设等)、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同时需设计、制造1套适合本工程的水轮机模型,模型需在试验平台进行模型试验,完成模型验收试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乙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中所有设备的在厂制造进行监理。要求对所有设备的制造、制造进度、厂内组装、试验、检验、出厂验收和包装发运进行全程制造监理,监理人需派出常驻工厂制造监理代表。
②监理内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586-2008)的规定及设备采购合同中规定,检查项目按本文件的监理项目执行;
③监理工程师须对质量或质检结果存在疑义的部件、质检项目要求复检。若未按要求进行复检,可视为不合格产品;
④文件见证由设备供货方出具证实文件,监理代表核对后在见证表上签字;设备制造单位现场见证由监理代表现场参与见证检查、试验,见证结束后在见证表签字;停工待检必须由招标人或监理代表现场参与见证检查、试验,现场检验签证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可视为不合格产品。
2.4 标段划分:无
2.5 服务地点:
2.5.1施工监理部分: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流溪河发电公司生产厂房区域;
2.5.2设备监造部分: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包单位。
2.6 服务期限:
2.6.1设备制造监理拟定服务期限自2026年12月20日到2028年10月20日,具体工期以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生产厂家的生产制造周期为准,具体入场监造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2施工监理拟定服务期限自2027年10月15日到2028年4月15日、2028年10月15日到2029年4月15日;具体工期及入场监理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3如本合同监理工作未能在约定工期内结束,则监理服务期自动顺延直至合同工作全部结束为止。
2.7 最高限价:无
2.8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分别提供查询当日生成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相关查询结果如有不符,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每页加盖公章。相关查询结果如有不符,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函)
3.5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7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违规违法分包。(提供承诺函)
3.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之一:①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水利监理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水利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设备制造监理单位证书(监理范围须包括水力发电站设备)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9 【团队素质】项目负责人(施工驻场总监)应具备以下资格: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②具有类似水电站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总监或副总监5年及以上管理经验;③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④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注:须提供身份证、注册证书、经验证明材料(如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投标人出具的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等)、职称证书及投标截止前近1年的社保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3.10 投标人投标时不在广东能源商务网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水电板块、项目单位灰名单或黑名单禁止投标的惩戒期限内(以招标人在广东能源商务网查询结果为准)。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后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投标申请人应按本招标公告要求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4.1 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登记的安排:
(1)公告日期: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10日。
(2)投标登记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2026年11月10日16时00分。
(3)投标登记方式:
①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ywtb.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②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ywtb.gzggzy.cn/)办理了网上投标登记后,请前往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登记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s://ywtb.gzggzy.cn/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及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登记截图。
4.2 投标人登记及审查相关事务的流程: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②按公告要求登记——③等候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④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
4.3 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不论澄清结果如何均不会影响投标申请人的登记)。
4.4 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4.4.1 发售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时00分--2026年11月10日16时00分。
注意:对于有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的,请投标人务必在①在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登记,和②提交了合格的登记申请文件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③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纸质版文件按需寄出。
4.5 当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日9时30分
5.2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截止时间前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会议室见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5.4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广东能源商务网(网址:https://www.gdydb2b.com/home)和粤采易(https://www.gdycy.com/#/homepage)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万元。
7.2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3 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7.4 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编号:ZB-16-04A-2026-D-F-E30363)。
7.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7.6 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7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招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②若中标人选择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中标人收到缴费通知后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并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余下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以下保证金账户信息为本项目合法有效的账号):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3110910037672630363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广东粤电流溪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流溪河林场流溪香雪大街1号
商务联系人:吉工,联系电话:13925140827
技术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3602217755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
项目联系人:叶凯晴
电话:13724694161
电子邮箱:gczx_zbyw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