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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采购]孟津煤矿2026年职业危害因素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6-11-06

中原云商询比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孟津煤矿2026年职业危害因素监测项目

二、采购人:义马煤业集团孟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范围:

本次主要对用人单位涉及到的矿井开拓、掘进、采煤、运输、提升等主要井下生产工序以及地面生产、辅助生产及选煤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测。

检测内容:本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等。

(1)对所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2)粉尘及噪声项目应按照定点和个体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3)粉尘分散度、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检测1次,根据孟津煤矿生产接替情况,在新开工作面和变更工作面时,必须测定一次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粉尘分散度,对于新开、变更工作面自矿方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应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4)对作业场所检测结果,如有异议或者整改后需要复测的,复测后出具复查报告,不再另行收费。

(5)对孟津煤矿5台个体粉尘采样器、2台直读式粉尘测定仪、5台空盒气压表进行检验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验,并出具监管部门认可的报告。

四、技术要求:

检测要求:(1)异常工况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注明检测时工作场所的生产状况。(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调查及现场采样应在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陪同下进行。(3)工作人员在现场调查及采样时,应穿戴好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4)可能影响监测结果的异常天气不应进行样品采集。

检测方法:1、根据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特点,主要采用职业卫生调查法、检测检验法进行分析评价。2、职业卫生调查法:采用职业卫生学调查方法,识别、确定生产过程中存在和作业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检查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效果与运行情况。3、检测检验法:依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等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化学因素、物理因素进行检测、检验分析。

五、检测依据

1、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

(3)《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2022〕第8号)

(4)《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3号)

(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

(6)《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

(8)《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9)《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

(10)《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

(11)《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第48号)

(1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第92号)

(13)《关于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2019年8月16日文件)

(14)《河南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豫职质控〔2020〕6号)

2、技术规范和标准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GBZ 331-2024)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 192.2-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T 192.3-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 192.4-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第37 部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GBZ/T 300.37-2017)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氮化合物》(GBZ/T 160.2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硫化物》(GBZ/T 160.3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17部分:锰及其化合物》(GBZ/T 300.17-201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3部分:1Hz~100kHz电场和磁场》(GBZ/T 189.3-2018)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6部分:紫外辐射》(GBZ/T 189.6-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 189.8-2007)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25-2010)

《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 1051-200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WS/T 771-2015)

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通风科袁科长电话:15036700876。

六、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方可参与报价:

(1)必须是中原云商注册用户。

(2)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单位缴纳竞价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2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在报价前通过基本账户支付至中原云商平台生成的子账户。按中原云商平台生成的子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分标段(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标段金额)进行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原云商,首页 ;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不能参与投标。

(6)凡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对另一家公司持股、存在实际控制等情况,不能参加同一标段的竞价销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7)投标单位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职业危害健康监测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8)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9)响应单位需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要求上传则将资质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模版下载地点:网站公示附件——响应模版);

七、付款条件: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按义煤集团资金管理办法支付款项。

八、其他:

(1)检测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6部分:紫外辐射》GBZ/T189.6-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音》GBZ/T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3部分:工频电场》GBZ/T189.3-2007,科学地开展矿井通风机性能监测工作。

(2)双方签定技术服务协议或合同,付款方式遵循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要求。

(3)检测单位提供监测所需的设施、设备及材料并出具监测报告。

(4)矿方提供监测现场相关技术资料。

(5)在现场监测期间,为监测工作人员提供矿帽、矿灯、工作服、胶鞋、自救器等劳动保护用品。

(6)在现场监测期间,根据工作需要,矿方派出相关岗位人员陪同,协助完成相应监测工作。

(7)检测单位必须具备职业危害健康监测相关资质,并能出具相应监测报告。

(8)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并能开出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9)检测单位需与被检测方有过合作经验且在以往合作中,应能展示准确的检测结果以及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的,将作为优选考虑对象。

(10)中标单位中标后要第一时间在义煤公司安监局备案;中标单位出具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应能通过上级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及下属部门、河南省工信厅、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义煤公司、孟津区卫健委)的验收,否则由检测公司重做,费用自理。

(11)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12)项目最终授标核价时,含税单价及总价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余全部清空(不采用四舍五入法)。

联系人:孟津煤矿袁科长电话:15036700876。

附件:投标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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